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一、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为确保您能够顺利地完成协议离婚流程,请务必准备好以下材料:
1. 夫妻二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记录簿,请特别留意在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栏目中是否显示出“已婚”字样;如果未出现此项内容,则需要事先前往公安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方可进行协议离婚程序。
2. 提供合法有效的书原件;
3. 签署并提交由双方认可的;
4. 每人需提供近年内拍摄的免冠个人照片各两张。
对于办理登记的居民、居民、华侨和外国人而言,除了遵守上述规定以外,还需要额外提供以下资料:
1. 香港居民和澳门居民需同时出示其有效的通行证及身份证件;
2. 华侨和外国人则需提供其有效的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提前协议有效吗
夫妻在离婚之前签署的关于财产分配的协议,依然受到的保护和承认其有效性。
为了确保这份协议的合法性,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首先,协议的双方当事人都应该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这是协议生效的基础;其次,双方在签署协议时必须是出于自愿且真实的意愿表达,而非受到任何外界压力或欺骗;最后,协议的具体条款不能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与社会公共道德相悖离。
只有当以上所有条件均得到满足,并且协议已经由双方签字确认,同时注明了签订日期之后,这份财产协议才会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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