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财产都给了一方能反悔吗
一、财产都给了一方能反悔吗
原则上来说,在达成协议离婚并完成财产分配之后,当事人便无法对该决定进行反悔。
若存在某些特定因素,如欺诈或胁迫等,则当事人可以就其财产分割协议提出反悔申请,请求司法机关通过审判程序变更或者撤销这一协议。
根据相关,当夫妻中的一方采用欺诈手段,使得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做出了某项民事法律行为,那么受到欺诈的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此项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判决。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协议离婚必须在登记地办理吗
签订需在双方任意一方所属的民政部门进行办理,办理此类手续须由双方当事人亲自前往民政局进行,并携带双方的件、明文件、薄、离婚协议书以及相关照片等资料。
办理协议离婚过程中并不涉及任何费用的收取。
协议离婚,也被称为“”或者“登记离婚”,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它被定义为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意愿而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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