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让看娃,法律多少条
在离婚后,如果一方不让另一方探视孩子,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建议参考:
1、协商解决:在这种情况下,最好的方式是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可以坐下来,商量出一个探视孩子的方案,例如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等。
2、寻求法律援助: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可以咨询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可以采取的法律措施。
3、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方拒绝履行法院判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强制执行。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小编总结:
在离婚后,探视孩子是父母的一项重要权利,也是孩子的一项重要权益,如果一方不让另一方探视孩子,另一方可以通过协商、寻求法律援助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解决,法院在判决探视权时,会考虑孩子的意愿和利益,以确保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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