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过了冷静期一方在外地没法去怎么办
一、协议离婚过了冷静期一方在外地没法去怎么办
如果协议离婚过了冷静期,一方在外地无法到场办理,这会比较麻烦。
(一)申请延期
可以尝试向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联系,说明自身的特殊情况,看是否能申请延期办理。不过这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一定可以延期,民政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考虑。
(二)重新申请
如果无法延期,那么可能需要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因为离婚登记需要双方亲自到场办理手续,这是为了确保双方真实的离婚意愿并核实相关情况。重新申请后,又要经历30天的冷静期,之后双方再按规定的时间亲自到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总之,在这种情况下要及时与民政部门沟通,了解可行的解决办法,同时也要和对方协商好后续的处理方式。
二、协议离婚如何办理
协议离婚办理主要有以下步骤:
1. 申请。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 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3.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三十日就是离婚冷静期。
4. 审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审查双方是否符合。
5. 登记。经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如何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主要有以下步骤:
1. 双方自愿协商。夫妻双方就离婚意愿、子女抚养、、债务分担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例如,确定子女归哪一方,另一方的如何安排;怎样分割,是平均分配还是按一定比例分配等。
2. 签订。将协商好的内容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离婚协议书应包含双方基本信息、离婚表示、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等条款。
3. 申请离婚登记。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如、簿、、离婚协议书等。
4. 冷静期。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5. 期满后办理离婚证。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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