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离婚证
一、怎么办离婚证
办理离婚证需要以下步骤:
1. 协议离婚的条件:夫妻双方,并且就、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2. 申请: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申请时需携带簿、、,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3. 受理: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会予以受理。
4.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5. 审查和发证:三十日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如果是诉讼离婚,则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法院判决离婚生效后等同于离婚证的效力。
二、离婚证丢了怎么补办
离婚证丢失后补办的流程如下:
(一)补办的地点
到原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
(二)补办需要的材料
1.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 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离婚登记档案记录证明。这一证明可由当事人持身份证到原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部门查询取得。
(三)补办的程序
1. 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办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2.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予以补发离婚证。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要求可能会存在一些细微差异,在补办离婚证之前,建议先向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详细咨询,以确保准备好所有需要的材料,顺利完成补办手续。
三、没有离婚证怎么办离婚手续
如果没有离婚证但想办理,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如果是证遗失或者损毁的情况,并不影响离婚手续办理。双方可以先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然后再办理离婚手续。补领结婚证需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如果是之前从未领取过离婚证,现在要离婚的话:
1.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协议后,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书,到一方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 诉讼离婚。若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协议,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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