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到哪里办理
一、离婚证到哪里办理
离婚证需到夫妻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具体办理时,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书。
离婚登记有一定的程序要求。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并已对、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需要回原籍办理吗
离婚不一定需要回原籍办理。
如果是,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可能是原籍,也可能是双方长期居住生活的。
如果是,一般是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特殊情况下,例如被告不在国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监禁等,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这种情况下不一定涉及原籍地。
三、在哪办理
在孝感办理离婚手续,分两种情况。
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具体来说,夫妻双方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前往办理。
如果是诉讼离婚,一般是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提起诉讼时,原告需准备、结婚证、身份证以及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等相关证据材料。例如,如果存在情况,要有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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