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有精神病能协议离婚吗
一、配偶有精神病能协议离婚吗
原则上,患精神疾病的配偶不能通过自由协商方式解约,因其在患病期内可能无法真正地表露意愿。
然而,若症状轻微且具备完整民事行为能力,能够针对离婚事宜及潜在影响做出真实表述并同意,则可按照协议办理。如患者失去全部或部分民事行为能力,则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此过程中,首先要确立,由其代表患者出庭参加离婚诉讼。将依据实际情况裁决是否批准离婚,如夫妻感情是否确实破裂等。总而言之,涉及精神病患者的离婚问题相对复杂,需全面考虑各种因素进行判断。
二、一方不履行怎么办
离婚协议若有一方不予履行,另一方可采取如下措施:第一步,先发催告函明确告知逾期行为所带来的法律影响。如催告无效,则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庭判令对方须完全按照协议执行。在申诉过程中,需提供离婚协议及相关证据以证明对方的确未履行义务。法院将根据离婚协议和相关法规进行审理,一旦裁决生效,若对方仍然忽视法庭命令,当事人有权申请法院。请务必注意,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提出申诉,否则可能失去胜诉机会。
三、离婚协议生效后双方自愿更改可以吗
离婚协议生效后,双方能自愿修改满足特定条件即可。但需注意,修改不得违反强制性,不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如就及等达成新共识,可通过签署补充协议的形式修订。补充协议应明确修改内容和各方意向,并具备新约定的同样法律效应。
然而,若修改涉及已登记或司法认定之事宜,则需按照法律程序处理。例如已离婚登记的财产分割变动,可能需重办相应手续或通过诉讼渠道解决。总而言之,双方自愿修改要审慎对待,依法依规履行程序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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