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要走什么程度
一、协议离婚要走什么程度
协议离婚通常需经历以下程序:首先,夫妻双方自愿达成,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该协议需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其次,双方需携带本人的簿、、以及,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离婚申请后,会对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会安排双方进行离婚冷静期,冷静期为三十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均可撤回离婚申请。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均未撤回申请,且未办理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最后,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自此解除。
二、离婚协议如何判断欺诈
判断离婚协议是否存在欺诈,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量。其一,看是否存在故意隐瞒重要事实的行为。比如一方隐瞒的真实情况,包括财产的存在、数额、性质等,以此来影响离婚协议的达成和财产分割的结果。其二,审查是否有虚假陈述的情形。即一方就与离婚相关的重要事项作出虚假的说明或承诺,导致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离婚协议。其三,要考虑这种欺诈行为是否对对方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如果仅仅是一些轻微的不实陈述或隐瞒,且未对对方的权益产生重大影响,可能不构成欺诈;但如果该欺诈行为直接导致对方在离婚协议中的财产权益受到严重损失,就可能被认定为欺诈行为。在具体判断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认定。
三、离婚协议能去名字吗
离婚协议主要是对夫妻双方离婚事宜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作出约定的文件。关于能否在离婚协议中去名字,这取决于具体情况。
如果是在婚后购买的房产等财产,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一方的名字从财产登记中去除,通常是可以的。双方需在协议中明确约定该财产的归属以及相关的变更手续等内容。
然而,如果该财产是,一般情况下不能通过离婚协议直接去名字。婚前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不能随意变更其所有权登记。
另外,对于一些特殊类型的财产,如车辆等,去名字可能还需要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等。在办理去名字的过程中,可能需要双方共同配合前往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事宜。
总之,能否在离婚协议中去名字要根据具体的财产性质和双方的约定来确定,以确保去名字的行为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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