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离婚需要哪些证件材料
一、浙江离婚需要哪些证件材料
在浙江办理离婚手续,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所需证件材料有所不同。
(一)协议离婚
2. 结婚证。这是证明双方婚姻关系存在的重要凭证。
3.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书。协议书中应包含双方的意思表示,并且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诉讼离婚
1. 起诉状。起诉状应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2. 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以证明原告身份。
3. 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
4. 涉及子女抚养问题的,需要提供子女的等相关材料。
5.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如证据、证据等(视具体情况而定)。
6. 涉及和债务分担的,需提供相关财产证明材料,例如、车辆、银行存款证明等。
二、浙江离婚需要哪些证件材料和手续
在浙江办理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所需证件材料和手续有所不同。
**(一)协议离婚**
1. 证件材料
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
双方的结婚证。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内容应包括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 手续
双方共同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相关证件材料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
**(二)诉讼离婚**
1. 证件材料
起诉状,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
原告的身份证、结婚证。
相关证据材料,如涉及子女抚养问题的证据(如子女明等)、财产分割证据(如房产证等)、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证据等)。
2. 手续
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受理案件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材料。
法院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进行,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判决。
三、浙江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在浙江办理离婚,若为协议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 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这是用于证明双方的身份信息,确保离婚当事人的身份无误。
2. 结婚证。它是证明双方婚姻关系存在的重要凭证。
3.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包含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若为诉讼离婚,则需要以下材料:
1. 起诉状。起诉状应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姓名和住所等内容。
2. 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 涉及子女抚养问题的,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据材料。
4. 涉及财产分割和债务分担的,需提供相应的财产证明材料,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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