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内怎么撤销离婚
一、离婚冷静期内怎么撤销离婚
倘若在离婚冷静期内,有不愿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构申请撤回。
新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针对离婚犹豫期一事,做出了如下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如果在民政部门申请办理,自收到离婚申请之日起起算30日内为离婚沉思期。
倘若在此期间,夫妻中的任意一方对离婚事宜产生回心转意之念,皆可随时前往民政部门撤销离婚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冷静期过了30天还可以办理吗
当离婚冷静期限过期仍超90日后,被允许继续。
依照相关,自冷静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之内,若双方执意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应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构办理正式的离婚手续并提交书面材料申请离婚证书的颁发。
离婚作为一种依当事人申请进行的行政行为,无婚姻当事人的明确请求,依据此规定,婚姻登记机构将暂不对离婚事宜采取任何自主行动或进行簿记。
三、协议离婚冷静期后多久会失效
在离婚申请进入冷静期且第30个工作日届满之后,若无法于接下来的30天内领取离婚证书,则该项申请将自动失效。
如果在此情况下,另一方选择再次提出离婚申请,那么本次申请即会被视为新申请,从而重新开始计算冷却期。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任何一方如有异议不愿离婚,均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撤销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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