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过了一方不去怎么办
一、冷静期过了一方不去怎么办
如果是离婚冷静期过了一方不去,这会对离婚程序产生影响。
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一方不去,那么就无法按照的程序领取离婚证,双方就不能以这种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这种情况下,如果另一方仍然想要离婚,有两种选择。一是可以再次与不去的一方协商,争取对方配合去办理;二是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离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不过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等符合离婚的法定情形。
二、冷静期后一方不想离了行吗
在离婚冷静期后,一方不想离婚是可以的。
离婚冷静期是为了减少冲动离婚而设置的一个期间。如果在冷静期届满后,一方改变主意不想离婚,那么婚姻关系将继续存续。因为离婚需要双方自愿达成离婚的合意。如果一方撤回离婚的意愿,另一方不能强制要求离婚。
不过,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能需要重新审视婚姻关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协商、调解等,以改善关系或者解决矛盾。同时,这也提醒双方在进入离婚程序之前要慎重考虑,因为离婚冷静期本身就是给予双方足够的时间去思考离婚这一重大决定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一旦有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之前的离婚进程就会停止。
三、30天的冷静期怎么算
冷静期30日的计算方式如下: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这30日为自然日,不是工作日。在这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规定旨在给予夫妻双方足够的时间去冷静思考离婚这一重大决定,避免冲动离婚。
例如,如果夫妻双方于1月1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了离婚登记申请,那么从1月1日起开始计算30日,到1月30日30日冷静期届满。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期间最后一日是的,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并且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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