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协议离婚可以分户吗
一、广西协议离婚可以分户吗
在广西,协议离婚后通常可以办理分户。一般情况下,后当事人需持离婚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到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分户手续。户籍管理部门会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和办理。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有些地方可能要求当事人提供、明等其他材料。办理分户可以方便当事人独立管理自己的户籍信息和相关事务,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总之,广西协议离婚后在符合一定条件和办理相应手续的情况下是可以分户的。
二、广西离婚冷静期多久
在广西,离婚冷静期为 30 天。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 30 天是离婚冷静期,旨在让双方有足够的时间冷静思考,避免冲动离婚。如果 30 天内双方均未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且在接下来的 30 天内,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如果在 60 天内未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广西协议离婚可以异地办吗
在广西,协议离婚一般不可以异地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在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具体来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然而,如果一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另一方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通常情况下协议离婚需在办理,特殊情况如一方在外地居住满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诉离婚时可在对方居住地法院办理,但这不属于协议离婚异地办理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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