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协议离婚什么时候办理
一、福建协议离婚什么时候办理
在福建,办理协议离婚通常需要以下时间和步骤。首先,夫妻双方需共同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如、、等。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给予双方冷静期,冷静期一般为 30 天。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在 30 天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办理,从申请到领取离婚证大概需要 60 天左右。但实际办理时间可能因各地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效率等因素而有所差异。
二、福建协议离婚需要多久
在福建,协议离婚通常需要 30 天左右。具体流程如下:
1. 申请离婚:夫妻双方,并签订书,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此时,婚姻登记机关会向双方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一般需要等待 30 天。
2.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 审查发证:如果 30 天内双方均未撤回申请,且经过审查确认符合,那么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发放离婚证。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的具体办理时间可能会因实际情况而有所差异。同时,在办理协议离婚过程中,双方应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三、福建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福建协议离婚需以下手续:
1.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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