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协议离婚什么时候办理
一、四川协议离婚什么时候办理
在四川办理协议离婚,需在工作日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通常来说,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正常的上班时间段。夫妻双方需要先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问题的协商结果。然后携带双方的身份证、簿、以及等相关材料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现在有离婚冷静期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三十日届满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四川协议离婚需要一个月冷静期吗一般多久
在四川协议离婚是需要一个月冷静期的。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三十日的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整个协议离婚的过程,如果顺利的话,从提出申请开始算,在冷静期三十日届满后的较短时间内就可以拿到离婚证,当然这还取决于婚姻登记机关的办理流程和效率,但总体来说三十日冷静期加上后续办理离婚证的少量时间就是大致所需时长。
三、四川协议离婚有冷静期吗
四川协议离婚有冷静期。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规定在四川同样适用,其目的在于减少冲动型离婚,维护家庭稳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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