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如何分割房产,有没有法律依据
一、协议离婚如何分割房产,有没有法律依据
协议离婚时房产分割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况及法律依据:
(一)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不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一般均认定为。时,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是《》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二)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的房产,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归购买方所有,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主张分割,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相关规定。
(三)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若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为个人财产;若双方父母出资,一般按出资比例分割。
总之,协议离婚时房产分割需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合理分割。
二、什么叫协议离婚用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通过签订的方式来结束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式。
协议离婚需要办理。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办理离婚证是协议离婚的法定程序,只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和登记,发放离婚证后,双方的婚姻关系才在法律上正式解除。离婚证是证明夫妻双方婚姻关系解除的法定凭证,具有法律效力,在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诸多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
三、协议离婚后,还能要求吗
协议离婚后,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
一方面,如果在协议离婚时,无过错方明确知晓对方存在、与他人、实施、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等法定情形,但因各种原因未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且离婚协议中也未涉及该内容,那么在离婚后一年内,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单独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
另一方面,如果无过错方在协议离婚时确实不知道对方存在上述过错行为,而是在离婚后才发现的,那么从发现之日起一年内,也有权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之诉。
需要注意的是,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法定过错行为,例如重婚的相关证据、家庭暴力的伤情鉴定等。同时,要严格遵守法定的时间限制,超过规定期限再行主张,法院可能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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