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达成协议还有冷静期吗
一、离婚达成协议还有冷静期吗
离婚达成协议仍有冷静期。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即便夫妻双方已经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时,同样要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设置离婚冷静期的目的在于避免夫妻双方在冲动状态下草率离婚,给双方一定时间冷静思考,重新审视婚姻关系。
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双方需共同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若逾期未申领,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若一方在冷静期内反悔不想离婚,也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
二、离婚冷静期还生效吗
离婚冷静期内离婚协议并未生效。具体分析如下: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等问题达成的书面协议。然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是以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为生效条件的。
在离婚冷静期内,虽然夫妻双方已提交了离婚登记申请,但婚姻关系并未真正解除。因为离婚冷静期是给予双方一个重新考虑的机会,在此期间,任何一方都有权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只有当离婚冷静期届满,且双方均未撤回申请,再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并发放离婚证后,离婚协议才正式生效。
若在离婚冷静期内一方反悔,不想继续离婚,或者对离婚协议的内容有异议,那么该离婚协议就无法生效。即使双方在冷静期内达成了离婚协议,也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只有完成法定的离婚登记程序,离婚协议才会产生法律效力。
三、二次还会有冷静期吗
二次协议离婚同样会有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是我国《民法典》中规定的一项制度,目的在于避免夫妻双方冲动离婚,给双方一定时间冷静思考婚姻关系是否确实无法挽回。只要是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无论这是第一次还是第二次乃至更多次,都需要遵循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具体来说,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所以,即使是二次协议离婚,也必须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这是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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