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离婚冷静期多久
一、福建离婚冷静期多久
在福建,离婚冷静期与全国统一规定一致,为30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30日即为离婚冷静期。
具体流程如下:
一是申请。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是冷静期。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后,会给出30天冷静期。在此期间,若一方反悔不想离婚,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
三是审查发证。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符合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将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福建离婚冷静期多久能离婚
在福建,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与全国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双方的,有30天的离婚冷静期。
具体流程如下:
一是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是受理。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三是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是审查和登记。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对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综上,从申请离婚登记起,最快31天可办理完。
三、福建离婚冷静期多长时间
在福建,离婚冷静期与全国统一规定一致,为30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30日即为离婚冷静期。
具体流程如下:
一是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是冷静期。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后,会进入30日离婚冷静期,期间双方的离婚申请处于待审核状态。
三是审查和登记。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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