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离婚有没有冷静期
一、四川离婚有没有冷静期
四川离婚有冷静期。离婚冷静期是全国统一施行的法律规定,并非因地区而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一规定旨在避免夫妻双方在冲动状态下草率离婚,给双方一个冷静思考的时间和空间,重新审视婚姻关系,尽可能挽救尚有挽回余地的婚姻。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的情形。若夫妻一方通过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则不受离婚冷静期的限制,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二、四川省离婚有冷静期吗
四川省离婚有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一项制度,适用于内地居民协议离婚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四川省,夫妻双方若选择协议离婚,同样需要遵循这一规定。其目的在于避免夫妻双方在冲动状态下草率离婚,给予双方一定时间冷静思考,重新审视婚姻关系,以更加理性和慎重的态度对待离婚决定。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若一方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则不存在离婚冷静期这一程序。
三、离婚冷静期多长时间
在河南,离婚冷静期与全国统一规定一致,为30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30天就是离婚冷静期。
具体流程如下:
一是申请,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是冷静期,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查验相关材料后,会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此时进入30天冷静期。
三是审查与登记,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对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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