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房产过户要什么手续
一、协议离婚后房产过户要什么手续
协议离婚后办理房产过户,通常需要以下手续:
(一)准备相关材料。包括书、证及复印件、归属协议(若有)、、双方及复印件等。
(二)前往相关部门申请办理。一般是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房产过户申请,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并提交准备好的材料。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查验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合法性。
(三)缴纳相关税费。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缴纳、等税费,具体税费标准按照当地规定执行。
(四)办理过户登记。在完成税费缴纳后,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对房产进行过户登记,将房产的所有权变更到约定的一方名下,并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整个办理过程中,需确保材料齐全、符合规定,以顺利完成。
二、签离婚协议后没领离婚证可以吗
签离婚协议后没领离婚证是可以的,但双方的婚姻关系并未解除。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等问题达成的书面约定。签署离婚协议只是表明双方对离婚相关事宜初步达成了一致意见。
然而,在我国,离婚有协议离婚和两种方式。协议离婚的法定程序是,夫妻双方不仅要签订离婚协议,还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再由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只有领取了离婚证,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
如果仅签订离婚协议而未领取离婚证,离婚协议并未生效,任何一方都可以反悔,双方仍然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相互之间仍负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比如相互忠实、相互等。若后续一方想要离婚,可重新协商后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三、签离婚协议书后还能补充内容吗
签离婚协议书后,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补充内容的。
如果双方尚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一致,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进行补充修改。因为此时离婚协议书尚未生效,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新的共识,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各项条款作出调整,重新拟定或添加相关内容,只要新的约定不违反的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
然而,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书已生效,此时若要补充内容,就相对复杂一些。原则上,已生效的离婚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一般不能随意变更。但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情形,或者在离婚后发现有未分割的财产等特殊情况,一方可以向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补充相关内容。法院会根据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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