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一定要回户籍地吗
一、协议离婚一定要回户籍地吗
协议离婚不一定要回户籍地。
如果是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在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后,新增了一种办理登记的选择。以往只能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现在除了这种方式外,还可以到双方任何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也可以到一方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所以,如果夫妻双方在常住地以外的某个城市长期居住生活,且满足经常居住地的条件,那么就可以在该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无需再回到户籍地办理,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多便利。
二、外地可以在离婚吗
在大连,外地户口能否离婚需分情况讨论:
一是协议离婚。如果夫妻双方均为外地户口,不能在大连的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根据相关规定,协议离婚需到一方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双方需回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
二是。若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外地户口的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大连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且有相关等材料,那么可以在大连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由大连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该离婚案件。
三、异地户口可以在所在地办离婚吗
异地户口能否在所在地办离婚,需分情况讨论:
若选择协议离婚,一般不能在异地办理。协议离婚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需回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这是为了确保离婚登记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便于民政部门对当事人婚姻状况进行管理和登记。
若选择诉讼离婚,则有可能在异地办理。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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