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申请财产保全费用是多少?
离婚时,财产分割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一方可能会申请财产保全,离婚时申请财产保全费用是多少呢?
解决方案: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 1000 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 30 元;超过 1000 元至 10 万元的部分,按照 1%交纳;超过 10 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 5000 元。
相关法条: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 1000 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 30 元;超过 1000 元至 10 万元的部分,按照 1%交纳;超过 10 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 5000 元。
小编总结:
离婚时申请财产保全费用的多少,要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来确定,费用不会太高,但如果保全的财产数额较大,费用也会相应增加,在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注意费用的问题,并按照规定及时缴纳,申请财产保全也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可能会被驳回,如果您对离婚时的财产保全问题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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