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程序怎样办理
一、程序怎样办理
办理协议离婚程序,主要有以下步骤:
其一,申请。夫妻双方需共同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例如簿、、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书。离婚协议书应明确表明双方的意愿,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其二,受理与审查。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申请进行受理,并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双方是否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等事项是否达成一致意见等。
其三,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其四,登记发证。经审查,若符合,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双方的婚姻关系即告解除。
二、离婚协议书如何生效
离婚协议书要生效,需满足以下条件:
其一,签订主体需适格。即签订协议的双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夫妻,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清楚知晓协议内容及相应法律后果。
其二,内容需合法合规。协议内容不得违反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比如对财产的分割应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损害第三方利益;对子女抚养问题的约定应符合子女的利益和成长需要。
其三,形式要符合要求。一般需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其四,完成法定程序。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后,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此时离婚协议书才正式生效,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三、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效期
离婚协议书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效力情况:
从签订到办理离婚登记前,离婚协议书不具有力。因为此时双方虽达成了离婚及、子女抚养等相关协议,但只要未完成离婚登记手续,协议内容都有可能发生变化,任何一方都可以反悔,重新协商或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而一旦双方完成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书就具有法律效力。在这种情况下,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分担等约定,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按照协议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除非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可撤销情形,否则一般不能随意变更或撤销协议内容。例如,一方若不按照协议支付子女抚养费,另一方可以依据协议向起诉,要求对方履行义务。
综上,离婚协议书在完成离婚登记后具有法律效力,未办理离婚登记前效力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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