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协议离婚多久可以办理
一、福建协议离婚多久可以办理
在福建办理协议离婚,根据不同情况所需时间有所不同。
若双方是在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后申请协议离婚,有30天的离婚冷静期。具体流程如下:
一是申请。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是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
三是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是审查和登记。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对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若在《民法典》施行前申请,无离婚冷静期规定,符合条件的当场可办理离婚登记。
二、协议离婚如何人工审理
在陕西,协议离婚的人工审理主要有以下环节:
离婚登记申请。夫妻双方需共同亲自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簿、、、等材料。婚姻登记员会对材料进行初步查验,确认是否齐全、规范。
受理与审查。登记机关会受理申请,对相关材料和离婚事项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双方是否自愿离婚,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协商一致。会询问双方相关情况,核实离婚意愿和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冷静期。自申请之日起有30天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不愿离婚,可向登记机关撤回申请。
冷静期届满后的审查与登记。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若符合离婚条件,登记机关将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若不符合,将不予办理并说明理由。
三、要离婚在哪里起诉
离婚诉讼的管辖,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一是一般情况。通常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二是特殊情况。比如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另外,若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监禁等,原告可在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需要注意的是,确定管辖法院是提起离婚诉讼的重要环节,务必准确把握相关规定,以确保诉讼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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