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协议离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协议离婚主要有以下法律规定:
一是申请条件。夫妻双方必须是,且就、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
二是申请程序。夫妻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提交簿、、和等材料。
三是冷静期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是审查与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此外,若离婚协议中关于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协议离婚签字是否有效
协议离婚签字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法律效力,具体如下:
在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并签字时,此签字表明双方就离婚相关事项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但此时该协议并未产生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
根据法律规定,协议离婚需经过法定程序,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三十日后,双方还需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只有在婚姻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向双方颁发离婚证后,协议离婚才正式生效,签字的离婚协议才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双方的婚姻关系才依法解除。
若仅签字而未完成上述法定程序,任何一方反悔,该协议都不具有力,无法直接作为解除婚姻关系和处理相关财产、子女问题的依据。
三、双方协议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双方协议离婚,主要有以下流程:
一是申请。夫妻双方需共同亲自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比如户口簿、身份证、证、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离婚协议书应明确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是受理与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看是否符合登记离婚的条件。对于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的,不予受理。
三是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是登记发证。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核实,对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双方婚姻关系解除。
以上是关于协议离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