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分割财产需要公证吗
一、协议离婚后分割财产需要公证吗
协议离婚后分割财产,公证并非必经程序,但公证有其特定意义和作用。
从法律层面看,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强制性规定,且双方已就达成一致并签字确认,那么该协议在双方之间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公证也能对双方产生约束。
然而,公证存在诸多好处。(一)公证可增强协议的公信力和证明力。若后续发生纠纷,经过公证的协议在证据效力上通常更易被认可,有助于减少争议解决过程中的举证难度。(二)公证能确保协议内容的合法性和完整性。公证机构会对协议内容进行审查,避免存在模糊不清或违法违规的条款。
若双方对协议内容十分确定且信任度高,不公证也无妨;但为避免潜在风险、保障自身权益,尤其是涉及财产数额较大、情况较复杂时,选择对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公证是较为稳妥的做法。
二、离婚了可以起诉小三追回财产吗
在离婚后,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起诉小三追回财产的。
一方面,如果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赠与小三,这种赠与行为侵犯了夫妻共同财产中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因为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对于重大财产的处置需经双方协商一致。此时,无过错方有权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该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小三返还受赠的财产。
另一方面,若有证据证明配偶与小三存在不正当关系,且为维持这种关系而支出了夫妻共同财产,如为小三购产、车辆等大额财物,同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小三返还。但需要注意的是,起诉时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比如赠与财产的相关凭证、配偶与小三关系的证据等,以支持自己的诉求,否则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
三、离婚后可以重新分配共同财产吗
离婚后在一定情形下是可以重新分配共同财产的,具体分析如下:
(一)存在欺诈、胁迫情形。若一方在离婚时通过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财产分割协议,受损害方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重新分割财产。
(二)发现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三)离婚时对部分共同财产漏分的。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发现漏分财产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漏分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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