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协议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一、北京协议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在北京办理协议离婚,主要有以下程序:
一是申请。夫妻双方需共同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同时提交本人簿、、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
二是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离婚登记条件。若材料齐全、符合条件,予以受理;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条件,会告知需补充或更正的内容。
三是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是审查与登记。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对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夫妻关系解除。
二、写假有刑事责任吗
假离婚协议是否涉及刑事责任,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一是从离婚协议本身看。如果夫妻双方自愿达成假离婚协议,仅是为了达到某种非违法的目的,比如为获取购房资格等,且没有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一般不构成刑事犯罪。因为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尽管目的可能不纯),只要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无效情形,在民事范畴内主要是涉及到协议效力及后续财产、等争议问题。
二是从后续行为看。若借助假离婚协议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比如为了逃避债务而假离婚并转移财产,损害利益,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等刑事犯罪;若涉及诈骗等行为,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还可能构成。
综上,单纯的写假离婚协议通常没有刑事责任,但如果利用假离婚协议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则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三、协议离婚哪里可以办理
在四川办理协议离婚,有以下相关规定和办理地点:
一是内地居民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比如夫妻一方户口在,那么就可以到武侯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二是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例如,一方为四川本地,另一方为香港居民,若要协议离婚,就需到四川本地户籍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具体的婚姻登记机关地址等详细信息,可以通过当地政府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者向当地民政部门进行咨询,以便准确、顺利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以上是关于北京协议离婚的程序怎么走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