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流程如何走
一、协议离婚流程如何走
协议离婚主要有以下流程:
一是申请。夫妻双方需共同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簿等证件材料,同时需签署书,表明双方的意思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是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材料进行初审,查验是否符合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三是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是审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相关材料及双方意愿进行审查。
五是登记发证。经审查符合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双方婚姻关系即解除;若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协议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协议离婚主要有以下程序:
一是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身份证、证等。
二是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的,不予受理。
三是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是审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协议等内容进行审查,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自愿原则。
五是登记发证。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双方的婚姻关系自此解除;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协议离婚能重新起诉吗
协议离婚后,在一定情形下是可以重新起诉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离婚协议中关于问题。如果一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另一方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二是离婚后发现一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行为的,另一方可以向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为发现之日起三年。
三是关于子女抚养问题。若出现原定方式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或其他正当理由等情况,一方可以起诉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需注意的是,当事人起诉需符合法定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据支持自己的诉求,法院会根据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和判决。
以上是关于协议离婚流程如何走的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5分钟获得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