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冷静期30天过了还生效吗
一、协议离婚冷静期30天过了还生效吗
协议离婚冷静期30天过后,情况有所不同,需要分情况来看:
一是30天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在30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双方在这个期限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对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时离婚协议生效,双方婚姻关系解除。
二是若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之前签订的离婚协议不产生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若后续仍想离婚,需重新申请或通过诉讼离婚方式解决。
总之,协议离婚冷静期30天过后,并非当然生效,需根据双方是否在规定的后续30日内共同申请离婚证来确定离婚协议是否生效以及婚姻关系是否解除。
二、离婚取消冷静期了吗
截至目前,离婚冷静期并未取消。
离婚冷静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规定的一项制度。根据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设置离婚冷静期的目的在于避免夫妻双方在冲动状态下草率离婚,给双方一个冷静思考、权衡利弊的时间,从而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保障家庭的完整,同时也有利于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
在未来,如果要对离婚冷静期制度进行调整或修改,需要经过法定的立法程序,在相关法律修订后才会发生变化。目前,在办理离婚登记时,仍然需要遵循离婚冷静期的相关规定。
三、离婚预约时间过了重新预约还要冷静期吗
离婚预约时间过了重新预约,依然需要冷静期。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冷静期的设置是为了给夫妻双方一个缓冲和思考的时间,避免冲动离婚。即使之前的预约时间过期,重新预约也相当于重新启动离婚登记申请程序。当重新提交申请时,冷静期就会再次开始计算。
例如,夫妻首次申请离婚登记后,因预约时间错过未完成后续程序,之后重新预约并再次提交申请,此时从新申请提交之日起,又会有一个三十日的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还需再次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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