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离婚冷静期需要什么手续
一、福建离婚冷静期需要什么手续
在福建,实施离婚冷静期的离婚手续如下:
(一)申请。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并提交本人的簿、、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等相关材料。
(二)受理与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三)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登记。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对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冷静期是吗
离婚冷静期在安徽是强制执行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一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包括安徽在内。其目的在于避免夫妻双方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给双方一个冷静思考、重新审视婚姻关系的机会,从而减少冲动型离婚现象的发生,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
在实际操作中,婚姻登记机关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离婚冷静期制度。夫妻双方若要通过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就必须遵守离婚冷静期的相关程序,没有特殊情况不能绕过该程序。
三、离婚冷静期是强制执行吗
离婚冷静期在湖北是强制执行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规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适用,湖北自然也不例外。
离婚冷静期的设置旨在避免夫妻双方在冲动之下做出离婚决定,给予双方一定时间冷静思考,重新审视婚姻关系,尽可能挽救尚有修复可能的婚姻。在实际执行中,婚姻登记机关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要求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确保离婚冷静期制度得到切实执行。所以,在湖北,离婚冷静期是必须执行的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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