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离婚的协议该怎么写
一、怀孕期间离婚的协议该怎么写
怀孕期间离婚协议通常应包含以下关键内容:
**双方基本信息**:写明男女双方的姓名、号、住址等。
**离婚意愿表达**:明确双方的意思,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安排**:虽孩子尚未出生,但可约定孩子出生后的归属、的支付标准及支付方式、的具体安排等。比如,约定一方每月支付一额的抚养费,另一方享有定期探视孩子的权利。
**财产分割条款**:详细列出的范围,包括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并明确各项财产的分配方式。例如,房产归一方所有,该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债务分担约定**:分清和个人债务,明确各自承担的范围和责任,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其他事项**:可根据实际情况,添加一些特殊约定,如孕期女方的生活费用保障等。
最后,双方需在协议上签字并注明日期。需注意,怀孕期间男方一般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或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需要到民政去登记吗
协议离婚需要到民政部门去登记。具体如下:
(一)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本人的簿、身份证、等。
(二)受理与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予以受理。随后,会对离婚登记申请进行审查,看是否符合,包括双方是否自愿、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是否达成一致意见等。
(三)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登记发证。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夫妻关系自此解除。
三、签离婚协议后没拿证,生效吗
离婚协议在签完后但未领取离婚证的情况下,通常是不生效的。具体分析如下:
(一)从法律性质看,离婚协议是一种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就是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只有当这个条件成就时,离婚协议才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二)从实际效力角度,在未领取离婚证前,双方的婚姻关系依然存续。这意味着双方仍受婚姻相关法律的约束,随时可以改变想法,对离婚协议中的内容进行协商修改或者反悔,一方不能依据未生效的离婚协议强制要求另一方履行协议内容。
(三)从登记程序意义,办理离婚登记是离婚协议生效的法定程序。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协议进行审查、登记后,才会确认其效力,保障协议内容得以依法执行。所以,签离婚协议后没拿证,一般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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