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协议离婚办理流程图
一、北京协议离婚办理流程图
北京协议离婚办理主要有以下流程:
1. 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有效件等材料。
2. 受理。婚姻登记员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3.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期间为冷静期。
4. 审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5. 登记(发证)。经审查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北京协议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在北京协议离婚,主要有以下程序:
1. 申请:夫妻双方需共同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如身份证、簿、证,同时还要提供双方共同签署的,该协议书应包含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等内容。
2. 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受理。
3.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期间为冷静期。
4. 审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相关证件、材料进行审查。
5. 登记并发证:经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北京协议离婚流程
在北京协议离婚主要有以下流程:
1. 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结婚证、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
2. 受理。婚姻登记员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3.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期间为冷静期。
4. 审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持规定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规定进行审查。
5. 登记发证。经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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