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是60天对吗
一、离婚冷静期是60天对吗
离婚冷静期并非60天。根据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所以,从申请离婚开始算,到最终可能拿到离婚证,整个流程最多60天左右,但离婚冷静期的时长是30天。若双方顺利度过冷静期,在接下来三十日内又共同申请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冷静期是60天吗
离婚冷静期并非60天。根据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30天冷静期。在这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可持相关规定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若30天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也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整个从申请离婚到最终可能拿到离婚证的过程,若顺利是30天冷静期加之后30天申请发证期共60天,但单纯离婚冷静期时长为30天。
三、什么叫离婚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是法律规定的,在过程中,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这三十日冷静期旨在给予夫妻双方一个理性思考的时间段,避免因冲动、一时意气等草率解除婚姻关系。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并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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