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去可以离吗怎么办
一、过了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去可以离吗怎么办
过了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去,是不能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有以下两种解决途径:
一是双方再次协商,尝试沟通解决一方不愿前往办理的原因,看是否能就离婚相关事宜重新达成一致,然后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
二是若协商不成,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会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等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若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会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二、过了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去可以离吗
过了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去,无法完成协议离婚流程。
在协议离婚中,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而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过了离婚冷静期,若一方不去,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发放离婚证,双方的婚姻关系依然存续。若仍想离婚,不愿继续等待的一方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由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
三、过了离婚冷静期还需重新申请吗
不需要重新申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只需按照之前的申请流程,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即可,无需重新提交离婚申请。若超过这个三十日的期限仍未申请,那么之前的离婚登记申请就视为被撤回。若后续仍想离婚,则需要重新启动离婚申请程序,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等相关流程。总之,只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就不需要重新申请,按要求前往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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