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离婚现在有冷静期吗
一、武汉离婚现在有冷静期吗
武汉离婚现在有冷静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的设置,旨在避免夫妻双方在冲动情绪下草率离婚,给双方一定时间冷静思考婚姻关系是否还有挽回余地。在武汉,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需遵循这一规定。具体流程为:首先,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然后进入三十日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再共同前往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完成。若一方在冷静期内反悔或期满后未共同申请,离婚申请则视为撤回。
二、武汉离婚手续怎么办
在武汉办理离婚手续,分协议离婚和两种情况:
协议离婚:
1.申请。夫妻双方需共同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提交、、簿等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受理与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相关信息。
3.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登记发证。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
若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就、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进行立案、审理,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
三、武汉离婚手续在哪里办理
在武汉办理离婚手续,分两种情况: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的,需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武汉各辖区均设有婚姻登记处,比如婚姻登记处、婚姻登记处等。办理时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等材料。
诉讼离婚:若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提起诉讼时,要准备好、身份证明、结婚证、相关证据材料等向相应法院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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