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过完不办手续直接作废吗
一、冷静期过完不办手续直接作废吗
冷静期过完后,若双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则离婚申请会直接作废。
根据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而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即此前的离婚申请不再具有效力。若之后双方仍决定离婚,需重新按照离婚登记程序,再次申请离婚登记。这一规定旨在给予双方充分时间审慎思考婚姻关系的解除,避免冲动离婚。
二、冷静期过了怎么办
冷静期过了,不同类型的冷静期有不同处理方式。
若是离婚冷静期,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等。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若未在这三十日内共同申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想要离婚需重新申请,再次经过离婚冷静期。
若是其他领域的冷静期,例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某些商品或服务规定的冷静期,过了冷静期通常表示消费者放弃了无理由反悔的权利。若消费者在此期间没有行使退货退款等权利,后续可能不能以冷静期内可主张的理由来要求退换。但如果存在商品质量问题等法定情形,消费者依然可以依据相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总之,要依据具体冷静期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来确定后续做法。
三、冷静期过了再去还要等30天吗
在不同情境下,“冷静期”的规定有所不同,常见的是离婚冷静期。如果是离婚冷静期,过了之后再去办理通常不需要再等30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在第一个30天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在接下来的30天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若在此期间完成申请手续,就可正常办理离婚登记,拿到离婚证。若超过这个期限未去申请,就视为撤回申请,若后续想再次办理离婚登记,则需重新提交申请并经历新的离婚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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