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过后多久必须去领证
一、冷静期过后多久必须去领证
离婚冷静期过后的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具体来说,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为离婚冷静期,这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若双方仍然坚持离婚,需在接下来的30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未在这30日内申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设置离婚冷静期的目的在于避免夫妻双方冲动离婚,给予双方一定时间冷静思考,重新审视婚姻关系。若超过规定时间未办理离婚证,后续若要离婚,则需重新启动离婚登记程序或通过诉讼等其他合法途径解决。总之,在冷静期过后,要把握好30日的领证时间,以免影响离婚程序的进行。
二、冷静期过后多久办手续
离婚冷静期过后,应在30日内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在最初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后的第一个30日为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的第二个30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若超过这个30日的期限未去办理,之前的离婚登记申请就会被视为撤回,若后续仍想离婚,则需重新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等相关程序。因此,要注意把握好时间,避免因逾期而需重新办理。
三、冷静期过后多久办理
你提到的“冷静期”,常见的是指离婚冷静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离婚冷静期为30天,冷静期过后,双方需在接下来的30天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超过这个30天的期限未去办理,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时间计算是自然日,包括工作日和。因此,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要及时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以免影响离婚程序的顺利进行。
以上是关于冷静期过后多久必须去领证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