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过了再去还要等30天吗
一、冷静期过了再去还要等30天吗
在不同情境下,“冷静期”的规定有所不同,常见的是离婚冷静期。如果是离婚冷静期,过了之后再去办理通常不需要再等30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在第一个30天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在接下来的30天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若在此期间完成申请手续,就可正常办理离婚登记,拿到离婚证。若超过这个期限未去申请,就视为撤回申请,若后续想再次办理离婚登记,则需重新提交申请并经历新的离婚冷静期。
二、冷静期过了又超过30天还可以离吗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超过30天,仍然可以离婚,但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为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超过这个30天期限,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不过,双方若仍想协议离婚,可重新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再次经过冷静期等程序来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是,则不存在上述30天领证期限的限制。一方想要离婚,可向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如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等进行审理和判决。若法院认定符合,会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所以,冷静期过了又超30天,通过诉讼途径仍可实现离婚目的。
三、冷静期过了一年可以拿证吗
如果是指离婚冷静期,过了一年通常是可以拿到离婚证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在最初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后的三十日冷静期届满后,还有三十日的领证期限。若在这第二个三十日内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就能正常领取。而如果超过了这个第二个三十日的领证期限,比如过了一年,若要离婚就需重新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再次经过冷静期及后续程序才能领取离婚证。但如果是协议离婚不成而通过诉讼离婚,经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书生效后婚姻关系即解除,不存在领离婚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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