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过了再离还要冷静期吗
一、离婚冷静期过了再离还要冷静期吗
离婚冷静期过了之后再次申请离婚,是否需要重新经历冷静期,需分情况讨论。
若双方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核实,确认符合的,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这种情况下完成,后续不存在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的问题。
然而,如果双方在冷静期届满后,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之后双方又想要离婚并再次提出离婚登记申请,那么就需要重新经历30天的离婚冷静期。
总之,关键在于第一次申请离婚时,冷静期届满后双方是否按规定共同申请领取离婚证,若完成该程序则无需再经历冷静期,反之再次申请则需重新经历。
二、离婚能立马拿到离婚证吗
离婚能否立马拿到离婚证,需分情况来看:
若双方选择,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是不能立马拿到离婚证的。夫妻双方需先签订书面,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经过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未申请,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只有完成上述程序,且符合相关条件,才能最终领取离婚证。
若通过,也无法立马拿到离婚证。诉讼离婚需向提起诉讼,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理,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等。一般来说,一审简易程序审限为三个月,普通程序审限为六个月。若一方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审限一般为三个月。待法院作出准予离婚的生效判决后,双方婚姻关系解除,不存在领取离婚证的情况,法院判决书具有与离婚证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离婚需要冷静期么
离婚是否需要冷静期,需根据离婚方式来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离婚。这种情况下是需要冷静期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诉讼离婚。这种方式不存在冷静期。若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先进行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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