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协议离婚流程
一、湖北协议离婚流程
在湖北协议离婚,一般有以下流程:
(一)申请
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受理
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三)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
(五)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湖北协议离婚流程怎么走
在湖北协议离婚,一般有以下流程:
(一)申请
1.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簿等。
2.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受理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三)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
(五)登记(发证)
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湖北协议离婚哪里办理
在湖北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具体来说,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内地居民,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时,双方需要携带户口簿、身份证、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等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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