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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过了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合飞律师2个月前 (03-17)普法百科4

一、离婚冷静期过了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离婚冷静期过了,一般不可以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登记通常遵循属地管辖原则。如果是协议离婚,要求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意味着即使离婚冷静期已过,也必须前往双方中某一方的婚姻登记机关完成后续手续,异地通常不具备受理条件。

不过,若选择诉讼离婚,情况有所不同。如果被告在异地居住满一定期限(通常为一年以上且有证据证明),原告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这并非是在异地办理离婚登记,而是通过诉讼程序由法院来裁决离婚事宜,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总之,协议离婚冷静期过后需回一方地办理;诉讼离婚可在符合条件的异地法院进行。

二、双方自愿协议离婚还需要冷静期吗

双方自愿协议离婚需要冷静期。我国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因此,即便双方是自愿协议离婚,也必须经过这三十日的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期满后双方还需在规定的三十日内共同去申领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才解除。

三、离婚的冷静期为多少日

离婚冷静期为三十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存联联联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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