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一、跨省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跨省协议离婚需按如下手续办理:
首先,申请。双方的,需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本、等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书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其次,受理与冷静期。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最后,审查与登记(发证)。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而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协议离婚可以外地办理吗
协议离婚能否在外地办理,需区分情况。
若双方均非外地户口,在该外地通常无法办理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一般要求双方共同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是基于婚姻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以确保婚姻登记信息的准确性与管理的规范性。
不过,若外地属于经常居住地,且满足一定条件,存在通过诉讼方式达到类似协议离婚效果的可能。比如,一方在该外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可向当地提起离婚诉讼。若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已达成一致意见,可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离婚,法院出具的调解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总之,单纯的协议离婚在外地通常不被受理,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向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了解,以便妥善处理离婚事宜。
三、双方协议离婚能在跨省办理吗
双方协议离婚能否跨省办理,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目前,若选择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通常要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也就是说,一般不能跨省办理。比如夫妻双方都在A省,即使长期在B省生活,也不能在B省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需回到A省办理。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自相关政策实施后,在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地区,符合条件的双方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办理离婚登记。但要满足一定条件,比如至少有一方在当地连续居住满一定期限,并提供有效的等证明材料。
若不愿受地域限制,也可选择通过。在某些情形下,即使双方跨省,一方可向另一方经常居住地或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院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以上是关于跨省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