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分割有时效期么?
很多人在离婚后会面临财产分割的问题,但是对于时效期却不是很清楚,离婚后财产分割有时效期么?
答案是肯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从这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离婚后财产分割是有时效期的,如果在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在离婚后发现的,可以在两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两年内没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就会失去胜诉权,也就是说,即使有证据证明对方有上述行为,也无法再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了。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两年时效期是从当事人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的,如果在这两年内,当事人不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或者虽然知道了,但是由于某种原因没有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时效期就会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如果在离婚时,双方已经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并且已经达成了协议,那么在协议生效后,就不能再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在协议签订后,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那么另一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协议。
离婚后财产分割有时效期,但是具体的时效期是多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在离婚后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应该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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