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婚前财产约定有效吗?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一份重要协议,其中包括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等重要内容,而婚前财产约定则是指夫妻在结婚前对各自的财产进行约定,明确各自的财产归属,离婚协议书中的婚前财产约定是否有效呢?
离婚协议书中的婚前财产约定是有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可以在婚前或婚后通过书面形式对各自的财产进行约定,该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中的婚前财产约定并非绝对有效,如果该约定存在以下情况,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 违反法律法规:如果婚前财产约定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约定将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全部归另一方所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 存在欺诈、胁迫:如果婚前财产约定是在一方欺诈、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 未经过公证:虽然婚前财产约定不需要经过公证才能生效,但是公证可以增强其证明力,如果双方没有经过公证,可能会在诉讼中面临对方对其真实性的质疑。
如果离婚协议书中的婚前财产约定存在无效的情况,那么该约定所涉及的财产将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在签订离婚协议书中的婚前财产约定时,双方应该仔细考虑,确保约定的内容合法、有效。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小编总结:
离婚协议书中的婚前财产约定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只要约定的内容合法、有效,且不存在无效的情形,那么该约定就是有效的,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纠纷,双方在签订婚前财产约定时,最好咨询专业律师,确保约定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双方也应该诚实守信,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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