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约定,你真的了解吗?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并不罕见,很多人对夫妻财产约定的具体内容和法律效力并不是很清楚,夫妻财产约定到底是什么呢?它又有哪些法律效力呢?
解决方案:
夫妻财产约定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夫妻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关系终止时的财产清算等事项达成的协议,夫妻财产约定的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夫妻财产的归属:明确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 夫妻财产的管理:约定夫妻财产的管理方式,如由一方管理、共同管理或委托他人管理等。
- 夫妻财产的使用:规定夫妻财产的使用范围和方式,如用于家庭生活、个人投资等。
- 夫妻财产的处分:明确夫妻双方对夫妻财产的处分权,如是否可以自由处分、需经对方同意或经法定程序等。
- 债务的清偿:约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的清偿责任,如由一方偿还、共同偿还或按份偿还等。
- 婚姻关系终止时的财产清算:约定在离婚、一方死亡或其他原因导致婚姻关系终止时,夫妻财产的清算方式和分配比例。
夫妻财产约定的法律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对内效力:夫妻财产约定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 对外效力:夫妻财产约定对夫妻双方以外的第三人不具有约束力,第三人不知道夫妻财产约定的,夫妻财产约定对第三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 对抗效力:夫妻财产约定可以对抗第三人的债权请求权,即在夫妻一方对第三人负有债务时,第三人不得请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或一方的个人财产偿还。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小编总结:
夫妻财产约定是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对夫妻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等事项达成的协议,夫妻财产约定的内容可以根据夫妻双方的意愿进行约定,但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夫妻财产约定的法律效力主要包括对内效力、对外效力和对抗效力,在签订夫妻财产约定时,夫妻双方应当注意约定的内容和形式,确保约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夫妻双方也应当遵守夫妻财产约定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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