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怎么改姓不用父亲同意
一、后孩子怎么改姓不用父亲同意
年满十八周岁且已成年者,变更姓名无需获得生父之许可;然而若为未满法定成年年龄者,则需遵守相关,在变更姓名之际,必须由父母共同向当地公安部门提出申请。
关于离婚过程中涉及子女姓名更改问题,必须征得父母双方的同意方可进行。
倘因父亲或母亲未经对方同意而擅自决定子女姓名变更,以致触发婚姻家庭纠纷问题,当事人应依照相关规定,予以恢复原始姓氏。
值得注意的是,子女姓名变更与否与用支付并无直接关联性。
即便子女姓名发生变更,作为父母仍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向子女提供固定数额的费用。
《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两人离婚有一方不同意如何办
根据我国现行法例,当夫妇中任何一方希望解除婚姻关系,然而对方却反对之时,可以寻求相关部门介入调解,或者径直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将首先进行调解工作;若感情已然破裂,并且经过调解仍然无法挽回,那么法院将会依法批准离婚申请。
以下是几种可能导致法院判决离婚的具体情况:
(1)存在行为或者与他人长期稳定地共同生活;
(2)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存在严重的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
(4)由于感情不合而长达两年以上;
(5)其他能够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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