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给孩子改姓父亲同意但是在外地怎么办
一、离婚后给孩子改姓父亲同意但是在外地怎么办
夫妻离异之后,若欲变更子女姓名,则需经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共识方可。
如若协商无果,户籍管理机关将拒绝办理相关手续。
与此同时,若是有任意一方强行进行变更,另一方有权对变更方以及户籍管理机关提起控诉。
关于姓名变更的具体流程,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需提交签署的书面申请、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认证文件、以及就读学校的证明文件、本复印件等相关资料;而对于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来说,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个人撰写的书面申请、学校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声明函件、市公安局人口卡片查询复印件或者原件等。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人在决定变更姓名之前,务必充分考虑并准备好充足的理由,然后前往的派出所提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离婚后孩子要怎么办理变更
若要实现权的变更,您可采取如下通用措施:首先是协议变更方式,即在双方充分沟通理解并达成共识的基础上,签署权变更协议;接着前往当地机关进行变更公证步骤。
其次为诉讼变更途径,具体来说,离婚期间如果有任何一方希望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子女方面请求增加抚育费用,均需单独发起诉讼程序。
当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对于子女抚养问题已经通过双方协议方式得到妥善解决,或者由作出明确判决,那么离婚之后,如有一方提出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需求,应当先与对方进行协商,寻求变更方案,或者直接启动新的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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