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户口如何迁回家
一、离婚户口如何迁回家
当您结束婚姻生活并决定将户籍迁回原籍时,以下为您提供的相关程序如下:首先,请携带完整的户口簿及离婚协议、离婚证书或离婚裁判文书等重要文件,前往当前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构申领迁出许可证明;在您或者户主取得迁出许可之前,需要提前向户口登记机关进行迁出申请,并领取相应的迁移证件;第三步,在完成上述步骤后,请务必及时注销现有的户口信息;最后,您或者户主可持迁移证件再次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迁入申请,并按照规定办理落户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离婚、、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双方离婚了户口怎么办
离婚后户口处理方式包括:
1.迁回原籍:若原户口地允许,可迁回原户籍;
2.现籍分户:与前夫或前妻分开,以单独户口形式存在;
3.不迁出:离婚后,户口可不迁出,继续留在现登记处。
办理时,户口簿上会盖"离婚"章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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