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隐瞒财产如何认定财产
一、离婚隐瞒财产如何认定财产
若出现如下情况,便可视为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中存在隐匿财产行为:首先是将日常收入存入仅供个人知晓的银行账户中,并未经许可私自以现金形式提取该笔存款;其次是用他人姓名购买房产,且此举仅为当事人所知悉;此外,也包括进行转移和隐藏证劵交易信息、在股市抛售相应的股份后,套现资金并进行转移和隐藏等行为。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或者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对方离婚隐匿财产如何处理
倘若在婚姻解除之际,发现配偶有所隐瞒、偷偷转移或藏匿财产的情况,那么身为权益受损者的您便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对被隐匿的那部分共同资产展开公正合理的分割;同时,您也有权利要求那位故意隐瞒财产的配偶在分配夫妻共有财产时,受到相应的惩罚,包括减少或完全剥夺其应得份额。
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如若发现先前的伴侣存在隐瞒财产的行为,您亦有权依照相关,向国家最高审判机关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对夫妻共有的财产进行分割。
当您在离婚过程中发现对方有隐瞒财产的行为,只要能提供确凿的证据,您就可将这些证据提交给法院,法院将会依据所提交的证据,在分割时,对那位故意隐瞒财产的一方实施部分或全部的财产减损,以此作为对其隐瞒财产行为的惩戒。
至于在离婚之后才发现对方有隐瞒财产行为的情况,您同样拥有权利,自发现之日起的两年内,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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