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的调解步骤是什么
一、诉讼的调解步骤是什么
离婚诉讼之调解程序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调解动员阶段,在这个环节,审判人员将依据相关的,对当事人进行详细地讲解与疏导;其次是协商调停阶段,此过程中双方将要就各自的观点和立场展开深入交流,同时审判人员或其他协助调解人员将会全权负责在中间调停有关事宜;最后就是调解结束阶段,待双方最终就解决方案取得共识之后,审判人员会将这一共识记录在案,并在双方都表示确认之后签字盖章。
这时,调解程序便可宣告成功。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
(二)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开庭流程
在正式启动离婚诉讼程序时,首先须完成以下几个关键步骤:首先向具备管辖权的法院递交具有完整内容与充足证据的;随后,法院将对提交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确定最终是否接受受理请求;紧接着,法院会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至被告人;然后,法院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如时间、地点等条件,合理地安排开庭事宜;开庭当天,必须保证当事人按时出席法庭,法院也会依照双方出示的证据以及各自的诉讼请求展开全面而深入的审理工作;最后,法院将依据审理情况,给出公正、公平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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