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婚后离婚怎么判
一、残疾人婚后离婚怎么判
假设残疾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因罹患重症或者遭遇突发事件导致身体残疾,并确实需要得到他人照料,此时若另一方单方面向法院提交离婚请求,有可能酿成遗弃罪责。
其次,根据我国相关,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必须采取调解方式处理,如果经过充分调解依然无法挽回夫妻双方的感情,则应认定感情已经破裂,即使涉及到残障人士这样的特殊群体,也应对其准许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
(二)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残疾人离婚法院怎么判
1、若残疾一方系因婚内重大疾病或是突发事故导致身体残疾并当前确实需要他人的照顾与关爱,在此种情况下,另一方未经双方协商径自作出离婚决定,则这样的行为有可能被认定为具有遗弃性质的犯罪行为。
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到离婚诉讼的案件时,应当先行对当事人之间的情感关系进行充分的调解。
若调解无果且证明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即使存在一方肢体残障的状况,仍应依法准许其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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